中国环境报记者 蒋朝晖 昆明报道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日前发布的《关于在金沙江(长江干流)流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捕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金沙江干流和主要支流除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水域于2020年7月1日0时起继续实施禁捕,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通告》明确了金沙江(长江干流)重点水域的禁捕范围、禁捕时间、专项(特许)捕捞、执法监督管理等内容。禁捕范围包括“一江九河三湖八区”。“一江”指云南省金沙江,具体为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羊拉乡德拉村附近入云南处至昭通市水富县横江汇口之间金沙江干流。“九河”指赤水河(云南段)、以萨河、泼机河、横江、牛栏江、龙川江、渔泡江、漾弓江、冲天河等主要支流。“三湖”是指流域内滇池、程海、泸沽湖等高原湖泊。“八区”指流域内3个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5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即“八区”),已先期于2020年1月1日开始禁捕。
下一步,云南省将压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关键环节、盯住重点水域,着力从三个方面全面抓好《通告》的贯彻落实。
一是全面从严管理。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大联合执法监管力度,持续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管住船只、管住渔民、管住捕捞、管住交易、管住消费,坚决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地下产业链条。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长江水生生物保护暨禁捕工作协调机制联席会议机制,省农业农村厅要切实履行好召集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双管结合”机制,成立以行政村为基础的群众性护鱼队伍,建立长江禁捕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保护机制。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的协作机制,形成各级各部门之间同频共振、同向发力集聚效应。
三是全面转产安置。紧紧围绕“人”与“船”两个关键,逐船逐户摸清底数,实行分类施策、精准帮扶,确保全部退捕渔民退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