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讯 陕西省近年来致力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执法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采取 “四项”措施,建立“六有”机制,实行“八化”管理,做到“四个”覆盖,不断加强和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
据陕西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总队长胡世军介绍,“四项”措施,即建制度、强培训、严监管、重应用。“六有”机制,即有科学合理的运行管理工作制度,有规范实用的指导性文件,有详细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有自动监控运行管理工作月刊,有系统的工作资料汇编,有统一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八化”管理,即工作管理正规化、学习探讨经常化、档案管理精细化、工作总结常态化、上下联动长效化、数据统计自动化、数据应用广泛化、信息公开及时化。最后要做到“四个”覆盖,即重点排污单位联网全覆盖,4+1+1 联动督办全覆盖,超标排污单位整改全覆盖,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全覆盖。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陕西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发挥“千里眼”作用,为推进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落地生效、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服务企业复工复产、落实“六保”任务发挥积极作用。
截至目前,陕西省521家重点排污单位共956个排污口安装了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达到96.57%,监控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
肖颖 赵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