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供水价格计价方式,推动企业降本增效,保障企业合理收益。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修订印发《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城镇供水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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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法核定城镇供水价格,供水企业平均供水价格需考虑由准许收入、核定供水量、设计供水量。1)准许收入由准许成本、准许收益和税金构成,其中准许收益由有效资产和准许收益率构成,供水企业准许收益率根据权益资本收益率、债务资本收益率确定,权益资本收益率按照10 年期国债收益率加不超过4 个百分点核定,债务资本收益率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确定,通过采用参考市场利率的方式来确定供水价格的准许收益,有利于推动供水行业保持健康发展。2)核定取水量需综合考虑取水量、自用水率、漏损率的要求,将管网漏损率、自用水率等指标加入到供水价格评估中,有利于加强企业对成本端的控制,进一步提高生产运营效率。
重点城市供水价格呈现稳步上涨趋势,政策趋严下水价仍具上涨空间。
近年来,我国重点城市居民用水价格呈现稳步上涨趋势,36 个城市居民用水价格从2006 年6 月的1.63 元/吨增长至2021 年6 月的2.33 元/吨,CAGR为2.41%。整体来看,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最低,非居民用水次之,特种行业用水价格最高,截至2021 年6 月,我国主要城市三类用水的平均价格分别为2.27、3.38、18.23 元/吨。从地区分布来看,不同地区城市水价有所不同,总体而言,京津冀、陕西、山西、河南、山东等水资源缺乏地区水价相对较高。未来,随着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的落地实施,未来我国城镇供水价格有望进一步提高,从而推动供水企业收入的进一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