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完的废旧电池、损坏的节能灯、废弃的电路板......随着城市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而城市中的固体废弃物的产生也在不断增加。如何妥善处置固废,防止环境污染,已成为社会备受关注的话题。
7月28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听取并审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基础上,举行联组会议,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题询问。省级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回答问题。
据了解,随着《固废法》的深入贯彻实施,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升。其中,在工业固体废物减量方面,2020年全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100.2%,实现“产消平衡”。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面,截至2020年底,全省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场)149座,处理总能力5.48万吨/日,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8%。在建筑垃圾监督管理方面,省级六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明确建筑垃圾排放和资源化利用“双控”目标。
在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方面,2020年,全省农膜回收率大于80%。探索以“押金制”和“财政补贴制”为主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模式,全省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47301个。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聚焦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建立综合利用管理平台
关闭违法矿山企业90多个
2020年,四川磷石膏综合利用实现“产消平衡”,但全省冶炼废渣、磷石膏等矿业固体废物为主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历史存量仍然较大,如何进一步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联席会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黄正富进行提问。
“目前,全省建成了6个省级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园区,其中攀枝花、德阳、凉山三个成功创建了国家的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总工程师黄灵介绍,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方面主要存在两个难点,一方面是部分市(州)受地理位置限制,磷石膏实现“产消平衡”存在困难;另一方面是部分市(州)尾矿钒钛的含量较高,技术处理不足。
如何解决?黄灵表示,下一步将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技术开发、工艺创新和新型产业的应用,并推进上下游企业的交流对接,推动产业园区上下游治理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整体方案,强化产品市场的推广。同时,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逐步提高固废的综合评价,建设综合利用的项目,建立适合四川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管理的平台。
不仅是黄正富,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李天斌同样关注到工业固体废物的问题。据李天斌介绍,《固废法》第42条规定,矿山企业应当采取科学的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减少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贮存量。但在四川部分地区,矿山开采仍然不够规范。如何解决此类问题?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机关党委书记谢安军表示,从2019年9月以来,全省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的矿山企业关停了90多个,并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露天矿山依法整治了200多个。同时,对非煤矿山的生态整治加大了力度,完善了6776户非煤问题的排查,发现环境问题2595处,完成问题的整治是2063处,整改率达到81%。此外,自然资源厅也在牵头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生态修复规划,目前已争取到资金12.9亿,专项用于废弃露天矿山利用,减少堆存,降低环境风险,完成了长江干支流生态修复面积2000公顷。
医疗废物如何妥善处理?
建立常态化监管制度,基本未产生医废处理废物填埋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仍在持续,在疫情防控期间产生的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备受关注,医疗机构产生的医废如何处置?又是如何监管?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王学定提出了疑问。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赵汝鹏介绍,在规范隔离点和医疗机构医废处置方面,将隔离点所有的垃圾按照医疗废物处置,指导隔离点设置医疗废物,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并建立集中隔离场所常态化监管制度,针对场所医废处置环境消杀等重点环节,每月以“四不两直”的方式至少抽查一次,最低每周抽查一次。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对新冠肺炎相关的医疗废物采取了分类收集、设置单独区域存放、执行单独转移的管理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医疗废物各环节的院感风险。同时,开展为期3年的医废综合治理和为期半年的全省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全省共检查医疗机构和医废处置单位3万余家,对5000余家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对两千家机构进行了通报、罚款、曝光等处罚。
不仅是处置上的问题,医疗废物末端如何处理也备受关注。四川省人大专门委员会成员唐坤银表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使用了大量口罩、手套、护目镜等物质,这些物质结构复杂,有塑料、橡胶、玻璃等,如何进行分类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又是如何避免出现二次污染?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波表示,去年全省医废的处置能力是13万吨,实际的医废处置是7万吨,医废处置的总体能力是留有余地的。并且,新冠肺炎发生前,四川对一般意义上的医废处置的规范标准有一套完整的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针对新冠疫情发生以后,四川还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新冠肺炎疫情医废处置的技术指南,在固体和液体以及其他包装的分类处置上更加细化。在处理的环节上,针对已有的医废处置单位,在处理设备进行了改进,燃烧度更高。对于产生的余物,在完成所有处理后再次进行燃烧处理,基本上未产生医废处理废物填埋,也就防止了医废处理后废物填埋可能存在的泄漏风险。
而对于医废处理过程中次生环境污染风险和隐患的问题,截止目前为止全国没有发生一例因为在医废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发生的次生环境风险,以及因为医废处置过程不当,造成再次传染的情况。下一步,生态环境厅将加强医废的综合监管,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