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洞庭湖、鄱阳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振兴[2021]750 号) 文件精神,深入推进鄱阳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加快实现鄱阳湖流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近日,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深入推进鄱阳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目标提出到 2030 年,鄱阳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化水平全面提升,鄱阳湖流域县(市、区)全部建立生态保护协作关系,纵向财政补偿力度逐步加大,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市场体系基本构建,生态保护主体和受益主体良性互动关系初步形成,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到 2035 年,鄱阳湖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更加健全,财政补偿长效化机制更加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市场体系基本完成,生态保护主体和受益主体良性互动关系全面形成,为高标准建成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