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分之一到二分之一之间。这就是未来十年必须减少多少二氧化碳 (CO2) 和其他温室气体才能实现将全球变暖限制在 2°C 以下的目标。实现这一目标的最快和最实用的方法是制定国际碳价格下限安排。
这对 IMF 很重要,因为气候变化给世界经济的运行带来了巨大风险。正确的气候政策能够应对这些风险,也带来巨大的机遇转型的投资,经济增长和绿色就业机会,以至于我们的董事会最近批准了建议,包括在我们的日常气候变化国家经济监督和我们的金融稳定性评估方案。
我们与成员国的政策讨论的核心是碳定价——现在被广泛接受为实现我们所需的大幅减排的最重要的政策工具。通过使污染能源比清洁能源更昂贵,碳定价为提高能源效率和将创新努力重新导向绿色技术提供了激励。碳定价需要得到更广泛的一揽子措施的支持,以提高其有效性和可接受性,包括对清洁技术网络的公共投资(如电网升级以适应可再生能源)以及帮助弱势家庭、工人和地区的措施。尽管如此,在全球层面,到2030 年需要采取相当于每吨 75 美元或更高碳价的额外措施。
领先的联合国26日的年度气候变化大会于11月最重要的气候会议,因为巴黎(COP26)2015年,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看好气候野心的迹象。许多国家已经制定了新的气候目标——60 个国家已经承诺到本世纪中叶实现排放中性,包括欧盟和美国在内的一些国家提供了更强有力的近期承诺。重要的是,碳定价计划正在激增——全球已经实施了 60 多个计划,其中包括今年在中国和德国实施的关键举措。
然而,未来十年更强有力、更协调的行动至关重要。
虽然一些国家正在积极推进,但各国的雄心壮志各不相同,因此全球五分之四的排放量仍未定价,全球平均排放价格仅为每吨 3 美元。作为连锁反应,一些碳价格高或上涨的国家和地区正在考虑对从没有类似计划的地方进口的碳含量征收费用。然而,从全球气候的角度来看,这种边境碳调整是不够的工具,因为贸易流中包含的碳通常不到各国总排放量的 10%。
在某种程度上,进展缓慢反映了各国单方面扩大减缓政策以履行其《巴黎协定》承诺的难度有多大——尤其是因为担心这可能会如何影响其竞争力,以及担心其他国家可能无法配合其政策行动。《巴黎协定》近乎普遍的国家参与对其合法性至关重要,但并不容易谈判。
那么,我们如何才能在十年内将碳定价达到需要的水平呢?仍在与 IMF 董事会和成员讨论的IMF 工作人员的一份新文件提议建立一个国际碳价格下限安排,以补充《巴黎协定》,该文件是:
1.由最大的排放者发起。该图表显示,到2030 年,中国、印度、美国和欧盟将占预计全球 CO2排放量的近三分之二(如果不采取新的缓解措施)。包括整个 G20 在内,这一比例将达到 85%。一旦启动,该计划可能会逐渐扩展到其他国家。
2.以最低碳价格为基础。这是一种有效、具体且易于理解的政策工具。大型排放国同时采取行动扩大碳定价,将有助于采取集体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同时果断地解决竞争力问题。对最低碳价格的关注与目前关于国际公司税收最低税率的讨论相似。更广泛地说,通过税率下限实现国际协调在欧洲有着悠久的传统。
3.务实的设计。该安排需要公平、灵活,并考虑到各国在历史排放和发展水平等因素下的不同责任。做到这一点的一种方法是在协议中设置两三个不同的价格水平,这些水平根据一个国家发展的公认措施而有所不同。该安排还可以适应目前由于国内政治原因碳定价不可行的国家,只要它们通过其他政策工具实现同等的减排。
一个说明性的例子表明,仅在六个参与者(加拿大、中国、欧盟、印度、英国、美国)中加强巴黎协定承诺的三层价格下限,高级、高、到 2030 年,除现行政策外,分别与低收入新兴市场和低收入新兴市场可以帮助将全球排放量减少 23% 低于基线。这足以使排放量与将全球变暖保持在 2°C 以下保持一致。
碳定价在加拿大各省的应用为下限如何转化为国际水平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原型。联邦政府要求各省和地区实施最低碳价,从 2018 年的每吨 10 加元逐步提高到 2022 年的每吨 50 加元和 2030 年的 170 加元。司法辖区可以通过碳税或排放交易系统自由满足这一要求。
在国际层面,精心设计的碳价格下限协议将给个别国家和集体带来好处。所有参与者都将从稳定全球气候系统中受益,各国将从遏制化石燃料燃烧中获得国内环境效益——最重要的是,减少当地空气污染造成的死亡人数。
没有时间可以浪费在制定这样的安排上。想象一下 2030 年的我们。让我们确保我们不会回顾 2021 年,只是为错过了采取有效行动的机会而后悔。让我们自豪地回顾一下全球在将全球变暖控制在 2oC 阈值以下方面取得的进展。我们现在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而且应该以国际碳价格底线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