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麦收以来,河南许昌为确保小麦收割后不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专门下发的“全面禁烧令”规定:对全市出现“第一把火”的乡镇,处以10万元罚款,并对党政主要负责人予以取消评先资格等处罚。然而,这一“最严”禁烧令却没有完全挡住农田里的“熊熊秸火”。(见6月9日《北方新报》)
秸秆焚烧无疑成了最让人头痛的事。而这样的禁烧令,也早已有之,当年安徽因焚烧秸秆,除了相关官员被处罚外,有的村民还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但“严防死守”终究挡不住“熊熊秸火”。
并非禁烧令对基层干部不具指导力,但他们也很无奈。他们固然也可以下发“最严”禁烧令,甚至二十四小时地守候在地头,可是效果并不佳。而于村民,何尝不知道秸秆焚烧污染空气,可不把秸秆烧掉,这地无法种,影响的是来年的收成乃至一年的生计。虽然沤化腐烂后还田可以用作肥料改良土壤,但耗时费力并不划算。
实际上,秸秆有着广阔的用途,农业部也早就要求各地做好秸秆综合利用以禁止秸秆焚烧。然而,尽管近年来秸秆利用技术已相当成熟,但因为设备昂贵、收购费用成本较高,有关企业积极性并不高。对于政府部门,意味着更多财政、精力的投入,而发一纸禁烧令,与此相比,既有“轰轰烈烈”的效果,也省事得多。于是,年年有禁烧令出台,而且是没有“最严”,只有“更严”,但“综合利用”却举步维艰。也因此,“最严”禁烧令也必然成了墙上画虎,秸秆焚烧成了一个绕不出去的怪圈。(钱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