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
关于公开征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19〕24号)文件要求,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选择一批适合我省农村实际的污水治理技术,我厅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第二批),征集工作委托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所有从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关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各市有关部门可推荐成熟技术。
二、征集原则
遵循“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三结合”原则。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应以污水资源化利用为主方向,不照搬城市污水处理技术。适合黑龙江省北方寒冷地区气候的处理模式与工艺,具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特点的处理技术。
三、征集条件
(一)技术持有机构为依法注册、经营的单位,最近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
(二)技术知识产权清晰,不涉及产权纠纷;
(三)在黑龙江省或周边省情相似省份有工程实例的,优先考虑。有环保竣工验收检测报告且稳定运行一年以上的,优先考虑。
(四)经使用单位认可,建设运营成本低,运营维护简单易操作,出水资源化利用的技术与模式优先考虑。
四、报送方式
请各有关机构结合本单位特点组织做好申报工作,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应用实例表(见附件2),申报材料文件格式可在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官网下载。拟申请单位请将技术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20年6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邮件题目格式要求为“技术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胶装成册、一式叁份)报送至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五、申报入选程序
(一)审核企业注册、技术等相关资料;
(二)现场考察工程实例;
(三)组成专家评审组,出具综合评审、推荐意见;
(四)形成黑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适用技术汇编,供各地市参考。
六、征集时间
2020年6月16日-6月30日
联系人: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姜兵
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徐红
电话:13945061018 、18845797242
邮件地址:xhong5123@163.com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356号
附件:1.附件1 黑龙江省农村污水治理技术申报表.docx
2.附件2 应用实例表.docx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