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持续深入推进陕西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快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陕西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评估工作的通知》,对陕西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评估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评估工作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评估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水平,解决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矛盾,加快补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努力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
《通知》要求,评估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成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评估组负责组织实施。评估内容分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污水管网排查与治理、工业企业和“小散乱”排水户排水整治、排水管网专业运行维护管理、排水管理长效机制及资金保障五部分。
《通知》强调,评估工作半年评估一次、公布一次,分为城市自评、省级核查、汇总评分三个阶段。各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评估工作取得实效。省级评估督导组将向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通报评估结果,并根据实际情况,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