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发电规模持续扩大,加大力度改进清洁能源消纳
今年上半年,国家能源局加大力度改进清洁能源消纳,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和并网运行监管,有序推进可再生能源重大工程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规模持续扩大,风电和光伏发电消纳形势持续好转,实现弃电量和弃电率“双降”。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6.8亿千瓦,同比增长13%。其中,水电装机3.4亿千瓦,风电装机超过1.7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超过1.5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1634万千瓦。
2018年上半年,全国弃风电量182亿千瓦时,同比减少53亿千瓦时,弃风率8.7%,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弃光电量30亿千瓦时,同比减少7亿千瓦时,弃光率3.6%,同比下降3.2个百分点。有18个省份没有弃风限电,弃风率超过5%的只有内蒙古、吉林、甘肃和新疆4省(区);有22个省份没有弃光限电,弃光率超过5%的只有甘肃、新疆、陕西3省(区)。
2018年上半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超过750万千瓦,同比增长30%左右。全国风电发电量191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7%;平均利用小时数1143小时,同比增加159小时。
促进新能源消纳问题
过去几年,电力产能过剩、电源与电网发展速度不匹配等多方面原因造成限电形势愈演愈烈,成为阻碍中国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的大瓶颈。2017年,全国弃水550亿千瓦时,弃风419亿千瓦时,弃光73亿千瓦时,总量超过1000亿千瓦时。
面对限电难题,风电投资商更加趋于理性,放缓前进的脚步,开始从注重发展规模速度向注重发展质量效益转变。2017年,风电新增并网容量15吉瓦,创近五年新低。预计未来三年,中国风电市场将保持理性的规模增长,平均每年新增陆上风电15吉瓦至18吉瓦左右,每年新增海上风电1吉瓦左右,兼顾增量规模与存量效益。
预计到2020年“三北”地区弃风、弃光率要控制在5%以内,其他地区要基本做到不限电、明确提出力争2017年至2018年弃风弃光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到2020年根本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弃风弃光率控制在5%以内,并提出20项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具体措施。
得益于设备制造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10年来光伏项目造价下降了90%。光伏电价也在逐年退坡,今年以来,集中式光伏已降低至0.50元/千瓦时至0.70元/千瓦时,分布式光伏则为0.32元/千瓦时。今年3月,第三批光伏基地8个项目低中标电价与当地的脱硫燃煤标杆电价只相差3.6分/千瓦时至12.5分/千瓦时。与光伏相比,风电开发成本下降速度没有那么快,风电实现平价上网将经历一个相对较慢的过程。
海上风电开发进程将明显提速
来2年至3年,中国将迎来海上风电大发展时期,开发进程将明显提速。目前,多个沿海省份已公布了“十三五”海上风电发展方案。其中,江苏省规划到2020年投产海上风电3.5吉瓦;福建省规划建设海上风电13.3吉瓦,2020年投产2吉瓦;广东省规划到2020年开工建设海上风电12吉瓦,投产2吉瓦以上。到2020年底,预计中国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将超过5吉瓦。
弃风限电形势将大幅改善
目前,限电严重的“三北”地区,随着电力市场的逐步完善,将迎来更加理性和健康的发展环境。电网规划建设的十余条跨区特高压输电工程近几年密集投产,提供了跨区消纳风电的技术条件。配额制正式实施以后,跨区电力输送将成为消纳“三北”地区风电的主要方式,预计到2020年,弃风限电形势将大幅改善。
大叶片机组技术将打破传统IEC风电场分级标准,通过优化控制策略改善机组载荷,“三北”高风速地区也可以应用大叶片机组,届时风电项目的经济效益将更加可观。可以预见,2020年至2025年,随着土地资源、环境保护、北方限电环境改善等因素,中国的风电开发主战场将由中、东、南部地区回归“三北”地区。
未来,中央政府对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将更加严格,同时,将竣工环保验收行政审批改为项目法人单位自行验收、接受社会监督,业主将承担更大的环境风险和法律责任。为了降低自身开发风险,开发商也将更加重视项目环境保护和植被恢复工作,实现企业效益与环境效益协同增长。
原标题:可再生能源发电规模持续扩大 新能源消纳形势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