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稳步推进新增农林废弃物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给了业内人士“有望保障更多生物质发电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补助资金”的希望,但并没有确定的补贴数额。
时隔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称得上是一剂生物质发电补贴相关事项的“定心丸”,为完善生物质发电补贴机制、推动生物质发电行业多元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生物质发电补贴机制确定了
2020年1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其中指出将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合理确定新增补贴项目装机规模。
此次发布的新规按照这一原则,决定以后每个月15日(含)前填报上月新增并网且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信息,达到15亿元总补贴额度后,将停止当年申报;未能纳入2020年中央补贴规模的2020年并网项目,结转至次年依序纳入。
另外,2021年1月1日为新老政策的分界点,自2021年1月1日起,规划内已核准未开工、新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同时新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包括2020年已并网但未纳入当年补贴规模的项目及2021年起新并网纳入补贴规模的项目)补贴资金由中央地方共同承担,更好地支持和促进生物质发电行业发展。
为规范生物质发电补贴的申报,我国引入了信用承诺制度,确保运行合法合规。此外,还将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对各省生物质发电建设规模和新增项目所需中央财政补贴进行监测预警。
有业内人士指出,在此情况下,生物质发电补贴将按不同区域每年动态确定共担比例,预计“十四五”期间,国家将逐年加大地方政府分担生物质电价补贴比例,并逐渐减少中央财政分担比例。
生物质发电将更倾向于市场化
我国生物质能资源非常丰富。数据显示,农作物年产生物质约7亿吨,相当于3.5亿吨标准煤,农产品加工废弃物包括稻壳、玉米芯、花生壳、甘蔗渣和棉籽壳等,也是重要的生物质资源,这为我国发展生物质能源提供了先天条件。
另一方面,生物质发电包含范围很广,有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以及沼气发电等等,挖掘出这一能源形式的潜力,不仅能解决我国农林废弃物、生活垃圾等问题,还是一种能源循环再利用的一种方式,前景广阔。
因此,如何通过市场化机制探索一条适合生物质能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生物循环经济”模式成了当前的一大主要问题。在这一方面,我国鼓励具备条件的省(区、市),探索生物质发电项目市场化运营试点,逐步形成生物质发电市场化运营模式,走多元化、非电、和高附加值利用路线则成了关键。
尤其是提升生物质能非电利用盈利水平,将是产业未来发展趋势。对此,有业内人士鼓励将生物质发电纳入绿色证书交易、碳市场交易和“隔墙售电”试点范畴,通过市场化方式,提升行业整体盈利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推出了生物质发电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给予生物质发电项目中长期信贷支持,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鼓励地方政府统筹各类资金,对生物质发电相关的“收、储、运、处理”环节予以支持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