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值得关注的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降碳目标,强调大力发展新能源。
以下为2021年新能源领域的要点梳理:
1、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18%。
2、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3、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
4、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促进新型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研发应用,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5、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实施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政策,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
6、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取消对二手车交易不合理限制,增加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加快建设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7、推进煤电油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此外,各省市在2021年地方政府报告也明确了要发展新能源产业,并做出重点工作安排,具体如下:
北京
制定二氧化碳控制专项行动计划,实施强度和总量“双控”,明确碳中和时间表、路线图,完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加速推动淘汰更新国三标准汽油车,继续加大对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力度。
推进专业领域产业互联网平台、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氢能产业链等重点项目。坚持新能源化和智能网联发展方向,加快新能源车型量产,推动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和智能网联汽车验证示范。
抓好顺义创新产业集群示范区建设,围绕整车项目打造新能源智能汽车生产基地,加快建设第三代半导体特色园区,推动产城融合发展。
广东
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部署要求,分区域分行业推动碳排放达峰,深化碳交易试点。加快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天然气、风能、太阳能、核能等清洁能源,提升天然气在一次能源中占比。研究建立用能预算管理制度,严控新上高耗能项目。
推广新能源交通运输,发展内河清洁航运,加大非法劣质燃油打击力度,强化油路车企联合防控,推进煤改气、油改气。
上海
启动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加快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推动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装备等先进制造业集聚发展,开工建设一批性强、带动性大、成长性好的重大产业项目。
加快建设新能源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江苏
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加快推动能源革命,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力争提前实现碳达峰。
制定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及“十四五”行动方案,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农业投入结构调整,扎实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壮大绿色产业,加强节能改造管理,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浙江
启动实施碳达峰行动。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开展低碳工业园区建设和“零碳”体系试点。大力调整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运输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优化电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机制,落实能源“双控”制度,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提高到20.8%,煤电装机占比下降2个百分点;加快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腾出用能空间180万吨标煤。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天津
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着力打造集成电路、车联网等10大产业链,加快串链补链强链,提高产业配套率,发展壮大信息安全、动力电池等国家级先进制造产业集群,启动建设10个市级主题园区。
加快中科曙光基地二期、一汽丰田、恒大新能源汽车等项目建设。
四川
制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持续推进能源消耗和总量强度“双控”,实施电能替代工程和重点节能工程。
召开抓项目促投资现场会,深化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补短板三年行动,实施省重点项目和投资运行“红黑榜”,川藏铁路开工,乌东德水电站首批机组投产发电,四川时代动力电池等773个省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9%。
重庆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建设一批零碳示范园区,培育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持续发展先进制造业。汽车产业,加快向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强化车辆控制软件、车规级芯片等技术研发应用,推动博世庆铃氢燃料发动机、比亚迪动力电池等项目建设,扩大长安、金康、吉利等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高标准建设车联网先导区,持续提升整车品牌价值。
福建
实施产业链提升工程,增强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储能等重点产业链韧性和竞争力。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打牢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等产业基础。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程,推进新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区发展,加快建设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稳定和扩大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推进家电、电子产品等更新消费,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快“两新一重”建设,深入实施新基建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宁德时代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河北
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制定河北省碳达峰行动方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进碳汇交易,加快无煤区建设,实施重点行业低碳化改造,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光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600万千瓦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4.2%。
河南
构建低碳高效的能源支撑体系,实施电力“网源储”优化、煤炭稳产增储、油气保障能力提升、新能源提质工程,增强多元外引能力,优化省内能源结构。
对基础较好的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尼龙新材料、智能装备、新能源及网联汽车5个产业,重点突破新技术、发展新产品,强化协作配套能力,推动规模和质量提升。
培育提升消费能力。发挥耐用消费品的带动作用,完善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家电更新等政策,促进商品消费潜力释放。
青海
加快海南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海东河湟新区国家科技资源支撑型双创特色载体建设,筹建先进储能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着力推进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重启玛尔挡水电站建设,改扩建拉西瓦、李家峡水电站,启动黄河梯级电站大型储能项目可行性研究。
促进汽车消费升级,加快充电桩等设施建设。
西藏
加快建材、铜锂矿、天然饮用水、皮革毛纺加工等绿色工业发展,完成投资100亿元以上。
扩大应用新能源汽车,推广绿色建筑建材和绿色建造。
内蒙古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编制自治区碳达峰行动方案,协同推进节能减污降碳。
加快传统产业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延伸产业链。加快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进新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应急装备、农牧业机械等装备制造业发展。
新增新能源装机1000万千瓦。加快特高压外送通道和智能电网建设。推进新能源需求侧改革,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发展氢能经济,建设鄂尔多斯、乌海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
云南
加快国家大型水电基地建设,推进800万千瓦风电和300万千瓦光伏项目建设,培育氢能和储能产业,发展“风光水储”一体化,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9500万千瓦左右,完成发电量4050亿千瓦时。
吉林
汽车产业要锚定万亿级目标开新局。全力支持一汽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加快发展红旗、解放、奔腾等自主品牌,推动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发展,深化"六个回归"。省属口径汽车产值新增300亿元以上。以视野建设长春汽车城。开工建设一汽奥迪新能源汽车项目。支持辽源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配套基地。建设东北亚汽车产业研究院。
开发建设白城、松原两个新能源产业示范园区,抓好松原长青等12个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加快风电、光伏制氢产业化、规模化应用。推动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落地,形成产业集群。
海南
实行减排降碳协同机制,实施碳捕集应用重点工程,提前实现碳达峰。开展海洋碳汇研究。
加快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食品加工等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海口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临高港绿色建筑建材产业基地和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等建设。
推进标志性工程建设。研究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清洁能源装机比重提升至70%,实现分布式电源发电量全额消纳。推广清洁能源汽车2.5万辆,启动建设世界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
山西
实施碳达峰、碳中和山西行动。把开展碳达峰作为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牵引举措,研究制定行动方案。推动煤矿绿色智能开采,推进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抓好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
加快开发利用新能源,发展新能源储能、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开展能源互联网建设试点。探索用能权、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
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围绕纯电动、氢燃料、甲醇、燃气等方向,构建“零部件-系统总成-整车”产业链,加快新能源汽车规模化量产,支持太原、晋中、长治、运城等地集群发展。
完成设区市和县(市)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8个重点城市平原地区清洁取暖改造。推进“公转铁”,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类柴油货车,城市公交、出租、环卫等新增和更新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车。
安徽
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为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赢得主动。
统筹推进节能减排减碳。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严控高耗能产业规模和项目数量。推进“外电入皖”,全年受进区外电260亿千瓦时以上。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完成电能替代60亿千瓦时。推进绿色储能基地建设。扩大光伏、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100万千瓦以上。
加快大众汽车安徽制造基地、蔚来汽车中国总部建设,扩大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先发优势。发展分布式能源,推广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发电和储能技术示范应用。
广西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规划建设智慧综合能源站,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万个。
贵州
规范发展新能源汽车,培育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
倡导绿色出行,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加强充电桩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