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近日,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组成检查组开展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专项检查。
检查组对新平县内三家集贸市场内餐饮单位是否存在采购、存储、加工、制售野生动物情况进行认真排查,特别是对以经营野味为特色的餐饮店、农家乐、单位食堂进行持续巡查,并在市场入口处、餐饮店粘贴《禁止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等宣传牌共795张。通过检查,未在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内发现采购、存储、加工、制售野生动物情况。
下一步,新平县林草局将明确职能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形成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有效排查食用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强化依法查处食用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能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宣传海报以及新媒体强化宣传,从源头杜绝食用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