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成都正式印发《成都市2021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以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整治为重点,通过半年强化攻坚,到2021年底,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力争2021年下半年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投诉量同比分别下降10%以上,切实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声环境质量。
《方案》规定,“5+1区域”将依据声环境质量状况和噪声投诉情况,制定社会生活和建筑施工噪声专项削减计划,力争2021年下半年两类噪声投诉量同比分别下降10%以上。其余区(市)县(管委会)针对本区域的噪声投诉情况开展专题分析并出台整治措施,力争2021年下半年噪声投诉总量同比不增加。
在建筑领域,将把噪声投诉情况、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安装与“绿色标杆工地”“文明工地”等创建、评比活动紧密结合,10月底前出台或修订相关管理办法。并利用科技手段强化建筑工地噪声监管。11月1日起,四环路内建设时间超过一年的建筑工地安装噪声自动监测设备,设立LED显示屏实时显示,接入“智慧工地”平台,设置噪声超标报警功能,实现噪声实时监控,对多次超标或长时超标的建筑工地纳入重点监管,力争2021年下半年建筑施工噪声投诉量同比下降10%以上。
《方案》明确,将强化环保督察反映问题整改,对省督反馈“12345”网络理政社会诉求平台受理的8万件噪声投诉不满意件进行梳理,8月底前形成分类清单交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进行专题分析并实施整改。同时,市环保督察办要对央督省督投诉举报涉及噪声投诉的问题进行重点调度,督促各案件主办单位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和销号。
在制度建设方面,《方案》还强调,要开展《成都市环境噪声(震动)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立法调研,10月底前形成调研报告。要制定《成都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细化对各类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管措施和罚则,建立长效管理机制。12月底前印发实施。要制定《成都市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成都市建设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成都市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成都市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细化噪声分类管控。8月底前印发实施。还要优化运渣车等工程、货运车辆昼间入城方案,加强夜间运渣车等工程、货运车辆限速降噪管控,8月底前出台运渣车等工程、货运车辆限速降噪管理办法。
原标题:成都印发2021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力争下半年建筑施工噪声投诉量同比下降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