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学涛
目前,普查已经进入收尾阶段。结合各地在普查数据汇总审核过程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当前阶段的普查工作重点应紧密围绕“逻辑自洽”这一基本要求开展。所谓“逻辑自洽”,就是指普查数据本身没有矛盾,可分析可解释。就普查数据汇总阶段的工作特征而言,“逻辑自洽”包括:
一是普查数据自身而言,要做到分区域、分行业的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及排名合理;分区域、分行业的污染物去除效率与其实际治理水平、环境监管水平一致;同一行业污染物产生强度、排放强度、不同排放环节的排放结构相一致。具体而言,还有更多值得进一步分析的指标,比如单位产值用水量、单位产品能耗等,通过分析发现汇总结果逻辑不合理的地方。普查数据自身的“逻辑自洽”是普查工作的立身之本,更是开展与其他来源的数据比对分析的信心源泉,必须高度重视。
二是普查数据与其他来源数据要做到可解释。其他来源的数据包括两类:一类是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日常管理工作中形成的统计数据或管理记录/名录;另一类是其他政府部门发布或掌握的统计信息。开展与其他来源数据比对分析的前提是口径一致,在可比对的基础上开展分析,不能简单粗暴地对两种不同来源、不同口径的数据做比对并根据比对结果做出判断。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普查方案规定的普查时点、调查内容、调查方法等开展合理性分析。
在普查结果“逻辑自洽”的基础上开展普查成果总结。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成果从国家来看包括“三个一”,即一套数,一张图、一套核算方法。从地方来看,主要是一套数和一张图,一套数是最终结果,一张图是最终结果的表达方式,其中一套数是最基本的成果。当前阶段,围绕“一套数”应重点编好以下3个报告:
一是普查数据分析报告。普查数据分析报告既是普查结果的体现,更是发现普查数据是否“逻辑自洽”的重要手段。普查数据分析报告要围绕国务院普查方案要求,分析区域、行业污染源的数量和分布、污染物产生、排放和治理情况并得出分析结论,最后从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方面提出建议。在编好普查数据分析报告的基础上,根据需要编制普查公报,向全社会公布普查结果。
二是普查工作总结报告。工作总结报告要紧紧围绕普查工作全过程,既要刻画普查工作全过程,告诉其他不懂普查的同志普查工作开展的全貌,更要注重对普查全过程反映各级普查结构和人员工作努力的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加工,变成量化指标,全面反映普查工作的努力程度。另外,要归纳总结本地普查工作开展的特色、亮点和经验,供从事其他工作的同志借鉴。
三是普查工作专报。普查数据要以用为本,普查结果要为管理提供依据,必须要在普查成果总结阶段树立为管理服务的意识,主动开展普查专报的编制工作。普查工作专报要围绕当地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人民群众关注和反响强烈的问题或领域,围绕“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目标、指标的确定等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报以小而精为胜,最忌大而全,要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据。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