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消息称,山东、江苏两省已签订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协议签署后,两省将开展联合执法。
执法的重点目标包括
1. 对边界地区的突发环境问题联合开展追踪溯源,对边界环境污染案件积极协商查处;
2. 对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联合排查整治;
3. 对属地不清的边界散乱污企业进行联合整治;
4. 对危险废物异地倾倒案件积极配合,协助调查取证;
5.共同做好边界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
6.督促重点行业企业严格落实达标排放要求。
协议规定,两省要建立四项工作机制,包括
一是建立执法联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边界地区环境问题;
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由专人负责执法信息共享、协调对接;
三是建立案件交办机制,对属相邻省管辖的环境违法案件,及时移交有关材料;
四是建立问题通报机制,对跨省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及时向对方省份通报处理结果。
此外,两省还要加强协同应急处置,发生跨界污染、生态破坏或其它可能影响相邻省生态环境的突发事件时,及时通报和沟通有关信息,协同做好污染事件处置工作。要定期组织培训,认真总结交流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污染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共同提高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
作为东部沿海的两个经济大省,山东、江苏同时也是环保大省,根据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及中国环保产业协会联合编撰的《2020中国环保产业发展状况报告》显示,2019年,山东、江苏列入统计的环保企业数量分别为1112家、950家,两省环保企业营收之和超过1500亿元,为全国环保产业发展提供了较强的支撑力。两省环境执法联动协议的签订,对于持续释放环保需求、扩大环保产业市场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推动地区环保产业进一步发展。
原标题:山东、江苏签署协议,将对危废等环保问题开展联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