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末,北控水务集团召开“创新求是,突破引领”技术发布会,公开发布BEAOA与北控速粒两项技术产品并举行揭牌仪式。这是北控水务集团多年技术积累形成的重要成果首次以发布会形式公开亮相,也是北控水务公开发布的第一批技术产品。作为水务龙头企业,北控水务这波“下沉式”创新之举引起行业轰动。
“BEAOA、北控速粒正式揭牌!让我们一起见证这一刻。”
4月末,北控水务集团召开“创新求是,突破引领”技术发布会,公开发布BEAOA与北控速粒两项技术产品并举行揭牌仪式。这是北控水务集团多年技术积累形成的重要成果首次以发布会形式公开亮相,也是北控水务公开发布的第一批技术产品。作为水务龙头企业,北控水务这波“下沉式”创新之举引起行业轰动。
减污降碳“利器”组团亮相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节能降耗、绿色低碳成为行业的共识。
城镇水务作为支撑我国社会经济和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行业,在提质增效、减污降碳上肩负着重要的使命。从数据上看,水务行业目前的碳排放约占全行业的1%~2%。北控水务始终践行低碳发展之道,积累了一系列低碳工艺技术,形成多个“拳头”技术产品。这次发布的两大技术产品在减污降碳提质增效上具有显著优势,将有效助力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
据介绍,BEAOA技术是北控水务与中国工程院彭永臻院士合作,根据中国的低碳氮比污水水质特点研发的高效深度脱氮除磷新型处理工艺。为了攻克AOA新技术从实验室走向实际工程的应用难关,北控水务以大量研究与验证为基础,2019年在海口率先建立了全球首个百吨级中试项目。同时,基于第一代产品原型与形成的体系化控制策略技术,2020年,北控水务快速启动万吨生产验证,进一步突破了BEAOA工艺一代产品万吨级转化应用的瓶颈问题,创造了远超预期的冬季低温脱氮记录。该技术具有绿色低碳、脱氮效率高、污泥产量小、节约占地等技术优点,主要应用在存量提标改造扩容和新建的规模性项目中,可以达到脱氮除磷及节能减排的双重处理效果,是污水处理厂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有力支撑技术。
BEAOA新技术
百吨级中试(左图)/万吨级项目应用(右图)
北控速粒技术是北控水务基于好氧颗粒污泥技术自主研发的新产品。北控速粒科技攻关项目自2018年立项以来,在北控速粒研发团队负责人张丽丽的带领与指导下,经过研究团队持续攻关,建成落地千吨级生产验证项目,并实现700多天连续稳定运行记录,成功打造国内首个基于好氧颗粒污泥技术处理市政污水的装配式产品。该技术具有节约占地、绿色低碳、融合装配式新理念等特点,未来可在分散式污水、中小规模城镇污水、工业点源污水、重点区域村镇污水等应用场景快速推广应用。
北控速粒快速装配模式
目前,BEAOA和北控速粒技术已经完成科技转化的第一步,实现了从科技成果到项目化的转变。北控水务集团副总裁冒建华表示,下一步将持续迈进,形成可复制、可大规模应用的标准化产品。结合数字化能力多角度创新,快速匹配业主的需求,实现绩效投入的优化、产品组合的优化和模式创新的优化,形成有生命力的产品体系。
要跨越技术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鸿沟
污水处理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一大批面向高质量发展的创新技术支撑,但目前环保行业的技术供给和技术创新仍然不足,专利转化为项目的转化率非常低,出现很多专利“沉睡”变成“废纸”的尴尬局面。据《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显示,从2011年到2021年,659项主要技术专利共形成了551个示范工程,相对数以万计的水污染治理专利技术,其转化率明显偏低。
冒建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科技成果到技术产品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跨越很多障碍,导致成果难以应用出去。创新成果在刚开始转化时往往存在工程场景考虑不全面,长期稳定性不足等问题,应用中往往处于亏损状态,并不一定立刻体现出它的优势。“北控水务当前的技术成果产出,更多源于前期的投入,而这两年的投入成果可能还要再过一段时间才能够看得到。”这其实也从侧面反映出,科技成果转化存在较大的成本投入,转化效率和效果都需时间和资金的强大支持。同时,科研与产业对科研价值的认知偏差让科研转化难度增加。
他认为,从整个行业来看,技术成果转化过程中主要存在两大认知偏差。
第一,院校和产业界对技术成熟度的认知偏差。一项被研究院校认为成熟的科技成果,在产业界看来,距离真正的工程应用可能存在很大差距。因此,环保企业要配备研发团队,但企业的研发团队不是把主要精力用去解决机理性问题,是解决如何将成熟的机理研究成果转化为工程技术,这是企业技术成果转化的关键,让科学的可行变为工程的可靠。
第二,对技术价值的认知偏差。技术拥有者往往会高估它的价值,技术使用者又往往会低估它的价值。一些技术型小企业往往对自身技术的估值较高,然而技术使用者往往会考虑技术可靠性和经济性等问题,因此对价值预估更加保守,导致双方出现认知偏差。鉴于此,两者需要增加沟通交流,对失败项目进行复盘,了解清楚双方的责权利。企业应该客观评价技术拥有者的技术价值和历史投入成本,而技术拥有者也需考虑企业在应用技术时的风险成本、沉没成本和机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