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记者从成都市河长制办公室获悉,成都市发布“成都市总河长4号令”将《成都市强化成都市强化河长制管理加快建设公园城市示范区美丽幸福河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河长令的形式发布,不断强化河长制管理,加快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美丽幸福河湖。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面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河长制责任体系、“导向清晰、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全民行动体系、“厂网配套、泥水并重、绿色低碳”的污水治理体系;完成1000公里天府蓝网建设,滨水空间形态与人产城文景深度融合,蓝绿空间稳步扩大,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绿满蓉城、水润天府”河湖图景全面呈现,为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提供河湖水生态保障。
《实施意见》指出,到2025年,水资源利用持续高效,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70.8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24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2立方米以内;水净化能力持续增强,城市、县城、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98.6%、96%和86%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100%;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纳入国省市考核的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6.5%以上,县级以上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分别达100%、98%以上。
《实施意见》制定了全面落实河长制管理十条职责、社会参与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水生态十条措施、全力推进污水治理三年攻坚十条措施,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坚决打赢污水治理攻坚战,加快推进全市297个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持续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夯实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水生态本底。
《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增强联防联控,严格考核问责,聚力宣传引导,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助推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