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空气污染治理再出狠招 拟征收工地扬尘排污费
2015年个工作日,京城一改新年天的晴朗碧空,风格陡然一变:昏黄的天色,朦胧的空气,久违的预警……各路“人马”纷纷不甘示弱,想在这新年轮“霾伏”中抢个风头。在1月3日上午,北京市环保局应急处处长王斌表示,北京今年将启动征收扬尘排污费,目前正在报审阶段。据了解,近年来,国内一些城市,如南京、沈阳、深圳、汕头等纷纷出台文件,开始对工地扬尘征收排污费。1月4日,北京市环保局召开发布会,通报2014年空气质量及减排措施,PM2.5年均浓度8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0%,PM2.5浓度达到“一级优”的天数达93天,同比增幅31%。资料显示,1998年以来长期监测的三项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浓度下降为明显,累计降低82%;二氧化氮浓度前期下降较快,近年趋于平稳,累计降幅23%;PM10浓度累计下降38%,但近年下降速度有所放缓,2014年受沙尘频次较多和气候干燥等因素影响,扬尘污染水平有所反弹,PM10年均浓度反增加了7.1%。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主任张大伟介绍,2014年,北京市大气中主要污染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年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4.0%、17.7%和上升1.3%、7.1%。张大伟表示,2014年PM10浓度上升主要是受沙尘频次较多和气候干燥等因素影响,扬尘污染水平有所反弹。自1998年以来,PM10浓度累计下降38%,但近年下降速度有所放缓。较2013年,2014年北京市PM10的年均浓度上升了7.1%,年平均浓度值为115.8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标准(70微克/立方米)65%。据介绍,2014年全年,北京有11次沙尘过程,其中4月10日PM10日均浓度386微克/立方米,达到重度污染水平。“2014年,北京市确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在2013年基础上再减排5%、5%、2%、2%的目标,并终实现减排7%、7%、3%、3%以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处长乔淑芳说,2015年,北京市将继续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使“四项主要污染物”在2014年基础上再减排6%、6%、2%、2%。当日,北京市环保局公布2015年的减排目标: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5%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6%。同时,今年将对《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进行修订,修订将充分借鉴APEC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等经验,计划在机动车、工业、扬尘方面加大治理力度。“2014年PM10年均浓度上升,其中既有气候干燥的原因,也说明城市洁净程度仍需提高,城市精细化、网格化管理仍需加强。”北京市环保局大气处处长于建华表示,2015年北京将继续强化绿色施工管理,启动施工扬尘排污费的征收。于建华表示,2014年,北京的PM10年均浓度上升,既有气候干燥原因,也说明城市洁净程度仍需提高,城市精细化、网格化管理仍需加强。2015年要继续强化绿色施工管理,启动施工扬尘排污费的征收;巩固建筑垃圾运输规范化管理成果;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力度;严厉打击、严格取缔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等环境违法行为。于建华表示,今年要继续强化绿色施工管理,巩固建筑垃圾运输规范化管理成果;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力度;严厉打击、严格取缔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等环境违法行为。他透露,2014年本市一共取消了26家扬尘排污企业的在京招投标资质。2015年,北京市将实施更有力的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减排、管理、应急、联防成为四大重点领域。“力争使PM2.5年均浓度比2014年下降5%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6%,全市煤炭用量控制在1500万吨以下,再淘汰老旧机动车20万辆,调整退出污染企业300家以上,水泥产能压缩到500万吨。”于建华说。据介绍,扬尘排污费的征收将本着“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征收对象为工程的“建设方”,目前初步确定的基准价格为施工的红线面积内(施工场地大小)3元/平米左右的量,但还要乘以一个系数,施工周期时间长短、施工方式等都将决定系数高低。同时还会根据施工的不同阶段调整系数,比如说土石方阶段的污染强度和其他阶段的污染强度乘以的系数就会不同,届时将会出台具体的系数公式。王斌透露,扬尘排污费目前正在报审阶段,力争今年开征。就扬尘费征收价格,王斌介绍说,按照初步设想,北京市施工扬尘排污费的征收将参照施工工地建设规模、扬尘排放的强度进行折算后征收,“大体是以开复工的平米数,比如说土石方阶段的污染强度和其他阶段的污染强度作为调整系数来计算排污费。”王斌表示,征收价格涉及到很多因素,其中包括按照3元/平方米的施工地的红线面积来征收,红线面积也就是指施工规模场地面积大小。同时,计算公式中还包括了其他系数,如施工周期、施工长短、施工方式等。北京征收“扬尘费”能否拂清尘埃?征收扬尘排污费其性质跟其他排污费相类似,从原理来讲,收费的目的是为了治理,即通过征收费用,来买单扬尘治理的成本以及扬尘对居民及环境造成的负担。当下的“扬尘费”是通过收费的方式来将建筑企业的扬尘排污权“合法化”,征收“扬尘费”在思路上其实是对排污权制度的借鉴和模仿。但是,“扬尘费”并未引入排污权交易机制,因此仍然只是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系,有点类似于变相征税的行政手段,而不是市场经济的交易手段。换言之,城市收了“扬尘费”后,谁来消除工地扬尘、谁来清除建设过程不可避免的扬尘损害,以及如何对饱受扬尘之害的居民以适当补偿,很容易成为责任、义务与权益的真空。对于企业来说,交了“扬尘费”意味着防治尘土的成本已经支付,政府收了钱,防治的责任不在自己。收费治污,在许多国家都行之有效,原因就是收取的费用都明确用来治理污染了。具体到“扬尘费”,不是看收费,而是看“疗效”,的标准是能否拂清尘埃,还城市几分洁净。“扬尘费”一旦征收后,谁是治理主体便不明晰,这是问题的关键。客观来说,建立企业控排的激励机制,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以及向社会购买治理的劳务等,才是“扬尘费”制度设计的核心,同时,也是促进收支透明的基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