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文来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落实《意见》的关键是科学划定可操作性的生态保护红线。笔者认为,需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高度认识生态保护红线的战略地位。当前,有的地方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仍有顾虑,怕影响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红线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必须站在政治性和全局性的高度认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为此,要开展生态保护红线教育工作,将思想和行动与中央保持一致。
二是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要经过精密论证,既要考虑前瞻性,也要考虑现实性,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科学确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标准,地方可根据实际研究出台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操作细则。生态保护红线要与现有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湿地公园等各类保护地边界相衔接,充分考虑地形地貌的可辨识性。
三是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的可操作性。要确保生态红线落地,必须从实际出发划定红线。要征求地方政府和民众意见,不能闭门造车。在划定环境保护红线时,要积极推进公众参与,这是对公众进行生态红线教育的有效途径,也是增加红线可操作性的重要途径。
四是多线协调优化重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作,涉及水、土、气、湿地、海岸等众多资源,也涉及环保、水利、农业等诸多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应积极沟通协调,对红线进行优化,牵住生态红线的“牛鼻子”,进行重点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