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蓄电池的使用量大,但废铅蓄电池的回收率一直不是很理想,由此带来了不少隐患。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随意倾倒废酸液,污染土壤和地表及地下水;二是非法冶炼,危害周边环境。
鉴于此,我国对非法收集、转运废铅蓄电池保持了高压打击态势。特别是在今年1月,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要求以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为主线,完善监管体系,有效遏制非法收集处理废铅蓄电池造成的环境污染。
笔者以为,提高废铅蓄电池的回收水平应疏堵结合。
所谓疏,一方面是推广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督促铅蓄电池制造企业依托销售网络,按“售一收一”模式,使废铅蓄电池逆向流回制造企业;另一方面是鼓励持证的收集企业开动脑筋,多管齐下,扩大业务量,提高盈利水平。
堵则是针对地下收集废铅蓄电池活动。废铅蓄电池具有较高的资源价值,非法企业对其虎视眈眈。作为争抢对象,通过堵来切断利益链是治本之策。包括两种途径,一是打击非法运输;二是严管冶炼企业,不得接收无合法手续的废铅蓄电池。没有了买卖,就杜绝了地下收集。
对某个具体的区域而言,废铅蓄电池的产生量是相对稳定的,业主至少有4种选择:一是返回制造企业,二是交给有证的收集企业,三是交给地下收集者,四是随意丢弃。
实际工作中,地下收集者往往胜出。究其原因,在责任追究还不严厉的情况下,利益成为主要驱动力,谁出的价格高,谁的经营方式灵活,业主一般就把废铅蓄电池卖给谁。要想改变这种局面,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使业主清楚选择的后果,主动规避风险;二是严格执法,让地下收集者无处藏身,彻底斩断毒流。
要提高废铅蓄电池的规范收集率,疏比堵难。疏主要靠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和持证收集公司,他们在没有价格优势的情况下抢夺货源,与地下收集者竞争,自身再怎么努力,胜数也不是很大。堵主要针对铅蓄电池的地下流动,因为是非法的,只要卡在关键节点,就能让地下收集者知难而退。
堵的手段主要有两个:一是禁止非法运输转移。按九部委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和交通运输部应在2019年年底前修订《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完善转移管理要求。非法收集的废铅蓄电池如果没有了运输通道,积压后就会暴露,此属于治本之策。二是由生态环境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再生铅企业的管理,查处无证、不按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非法接收“倒酸”电池等违法行为。非法收集的废铅蓄电池没有了销售渠道,地下游击队自然也就一哄而散了。
对洄游的鲑鱼等,天敌在后面再怎么追捕,收获也不会很大,只能逼着鱼游得更快。而有经验的人在变窄的通道设捕捞点,下网就有成果。
对废铅蓄电池收集的管理是同样的道理。几支队伍同场地争夺有限的资源难分伯仲,但堵在关键节点,让非法的通不过,矛盾会逐步得到化解。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尽快规范对废铅蓄电池的收集和转运,以消除环境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