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贯彻山西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发布了《太钢2020-2021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绩效再提升行动方案》,其中提出有组织排放方面,重点污染源排放达到优于超低排放的内控指标要求。
为确保钢铁生产降低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太钢按照有组织排放控制、无组织排放控制、厂容道路监管、工地绿色施工、运输车辆清洁化管理分设5个督导组开展督导,对现场排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分类处置原则,实施即期管控和长效治理。
此外,太钢将采取不同工况检查、突击检查、昼夜结合检查等多种方式,持续强化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做到底清数明、不留死角。
随着火电行业超低排放的完成,铁行业已经成为污染物排放的第一大户。有数据显示,钢铁企业生产过程中1吨钢氮氧化物的排放量约为1.558~1.717Kg,此外,还有排放大量的颗粒物和SO2。
生态环境部在会议中提到过,“2020年秋冬季的核心仍然是应对和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发生。”而钢铁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被认为是推动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
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有关专家曾介绍,唐山的氮氧化物(NOx)排放量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高,近一半来自钢铁行业;天津的NOx部分排放来自钢铁企业。
另一方面,钢铁的超低排放涉及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运输环节等,钢铁超低排放的所有生产环节都须实施升级改造。
由此可见,在蓝天保卫战即将收官的后一个秋冬,钢铁企业对空气质量改善的影响不容忽视。
日前陆续发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和《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也对钢铁企业提出了明确的目标。
京津冀及其周边和汾渭平原表示,2020年12月底前,力争完成2亿吨钢铁产能超低排放改造。其中,河北省完成1.1亿吨,天津市完成1200万吨,山东省完成4000万吨,河南省完成1300万吨,山西省完成2000万吨,陕西省完成600万吨。各省(市)至少树立1-2家钢铁超低排放改造示范企业。
长三角地区到2020年12月底前,力争60%左右产能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上海市完成宝武集团3台600平方米烧结机和553万吨焦炭产能超低排放改造;江苏省完成9000万吨、浙江省完成560万吨、安徽省完成670万吨粗钢产能超低排放改造。
除此之外,各钢企也为大气污染治理的推进提前做好了准备。
资料显示,2020年10月9日,安钢集团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回转窑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顺利投入运行,严于国家及河南省地方标准,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分别小于10、8、50毫克每立方米;
首钢股份迁安钢铁公司为钢铁行业实现全流程超低排放提供宝贵经验;
河钢集团子公司——河钢集团唐钢公司,新厂区于2020年10月7日正式投产,实现环保管理全流程、全区域覆盖,全工序超低排放;
武钢有限公司组织各二级单位绿色指数联络人员学习中国宝武集团出台的《绿色城市钢厂评价指标体系》(第二版),并及时修订推进计划和项目;
建龙西钢投资4800万元新建了5套布袋除尘器,从高炉喷煤到铁料、焦炭、球团等散料系统运输过程的无组织扬尘问题得到彻底改善;
河钢邯钢为进一步打造“绿色炼铁”平台,针对二氧化硫吸附、解析、转化、制酸平衡等难题成立了攻关团队,重点抓住活性炭的循环和解析效果。
在此部署下,我国秋冬大气污染治理将取得怎样的成绩呢?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