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形成组织完善、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高质量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
《实施意见》提出五项主要任务,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强化重点领域服务保障,针对农业“两区”、干旱易发区、森林防火区、水库集雨区等重点区域,制定作业工作计划;增强基础业务能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建设,建立常态化作业机制;加强科技创新和专业队伍建设,建成省级人工影响天气外场试验基地,持续开展科学试验和技术攻关,加大人才资源投入;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弹药代存、运输、安全事故处置、空域使用等重点环节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强化数字化协同平台建设,建立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数智人影”一体化协同应用场景,实现可视数智指挥。
《实施意见》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防震减灾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要切实加大投入,将人工影响天气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要加强科普宣传,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作为公益性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