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 童克难 蔡新华 见习记者 丁波 上海市人民政府近日对外发布了《上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按照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意见》将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行为规范控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限度内。
《实施意见》显示,上海把全市划为293个单元,分成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大类。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控制、环境风险管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4个维度,综合考虑生态环境功能和环境管理目标等因素,确定了每个空间单元的环境管控要求,形成统一的环境准入清单。
在管控单元的划分上,优先保护单元为44个,面积占比约18.4%,包括长江口水域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崇明大气一类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重点管控单元为123个,面积占比约21.3%,包括主要产业园区、重要港区以及中心城区;一般管控单元为126个,面积约占60.3%,这一区域内生活、生态、生产等多元功能兼备,产业分布较散,需要加快转型,严控高污染高风险的项目准入。
根据划定的环境管控单元特征,《实施意见》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严守城市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重点管控单元既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承载区,也是环境污染治理和风险防范的重点区域。其中,产业园区要优化空间布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污染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港区要加强船舶污染控制,推进岸电及清洁能源替代工作。中心城区要发展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和高附加值都市型工业,重点深化生活、交通等领域污染减排。一般管控单元以促进生活、生态、生产功能的协调融合为导向,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重点加强农业、生活等领域污染治理。
上海市是第一批试点开展“三线一单”工作的地区之一。“三线一单”编制紧紧围绕上海2035年城市规划总体目标和环境质量管控目标开展,历时两年形成,其成果将为政府管控提供依据,为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起到引导作用。
据悉,2017年10月,原环境保护部在长江经济带11省(市)和青海省试点开展“三线一单”工作。为加快推进31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线一单”成果编制、发布和实施工作,生态环境部环评司建立了“三线一单”保障工作包保机制,并制定了《“三线一单”工作保障方案》。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充分发挥包保机制作用,将第一批试点省市的工作经验推广至更多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