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河南省举行的一次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上,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有奖举报单次奖励多达5万元,目前各方响应积极,要不断总结经验,适时设置职业举报人,以加强对污染企业的多元化监督。话题一出,引发各方议论,就环境污染该不该设立职业举报人,有人响应,有人担忧。
从去年开始,河南省开始设立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以有偿的方式激发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今年河南省又加大了对举报人的奖励标准,精简了领奖程序,完善了奖惩制度,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这些举措打消了举报人的后顾之忧,一些企业污染因群众举报而得到查处,举报人也受到了很大鼓舞。
实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让污染企业时时处处都在群众监督之下,取得了显著效果。在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实施后,一些懂技术、了解企业生产流程的人员也加入了环境污染举报者队伍。由于这些人员有技术优势并有较广的人脉资源,掌握污染处理流程,熟悉易发污染点源和环节,也就是说举报的污染现象易查处且提供的线索相对专业,给环境执法人员查处污染事实带来了便利,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执法资源不足而可能出现的违法排污行为。
一些比较专业的环境污染举报人的出现,在有奖举报的激励下,让有限的行政执法监督力量得以扩展。在这一基础上,考虑设立环境污染职业举报人,让这些编外人员助力环境污染行为查处,让环境监管又多了一种监督手段。在污染问题查实后,给予举报者以一定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环境执法部门与职业举报者来说,应该说是一件双赢的事。
但是也应该看到,如同当年消费商品职业打假人一样,如果没有有效的约束,维权英雄也可能沦为敲诈勒索罪犯。因此,要客观、公正地认识界定职业举报人的角色与功能定位,及早辨析职业举报人的利弊,在制度设计上规范好环境污染职业举报人的行为,建立环境污染举报人诚信“黑红榜”。对职业举报人要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教育,让他们在环境执法中起到“鲶鱼效应”的作用,带动企业不敢违法、自觉守法,执法人员廉洁奉公、勤于执法,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此外,还要严防一些职业举报人与污染企业以“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对于把举报污染作为谋取私利的行为要严厉打击,确保环境污染职业举报人在举报道路上不走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