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以“三有”争创为抓手,开展各类水资源保护专项活动,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持续推进汉江水域生态保护。
该院积极争取县委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的支持,建立了《加强司法衔接同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办法》,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石泉县“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河长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协作机制实施意见》,融合了行政与司法职能,增强了工作合力;聘请了24名公益诉讼联络员,加强汉江生态环境案件线索摸排,为严厉打击涉河湖“四乱”建立了信息平台。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专业优势参与案件办理,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
为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办案力度,石泉县人民检察院采用“1244”工作法,把一个汉江支流,两个水源地,四个汉江流经镇,四个汉江重要支流,作为关键领域、重点对象,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会同县河长办先后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生态检察汉江行”“水环境保护”等专项行动,办理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突出问题公益诉讼案件87件,诉前整改率98.88%,1件整改不到位的提起行政诉讼,存在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在提升办案质效,扩大品牌影响方面,该院办理的两河镇汶水河段非法采砂案,得到了石泉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办理的石泉农村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量不足案,成效得到了国家水利部肯定。办理的汉江浮渣乱堆乱倒造成水源地二次污染案被中央政法委官网采访报道。打造的“十美石泉·五彩检察”公益诉讼品牌亮点,受到省委政法委组织的中省媒体两次集中采访。“五彩检察”中的“水绿”篇就主要是对汉江流域水生态保护。以汉江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为原型,拍摄的微电影《一江清水》,获得第五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最佳人气奖第八名的优异成绩。(杨 慧 吕 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