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国泰环保是一家污泥处理服务企业,其收入增长主要来自于现有运营项目服务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量上升或项目服务范围扩大使其接收处理其他污水处理厂污泥量增加所致。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就是这样一家环保企业,自身却也因为环保违规被行政处罚。
同时最近一年国泰环保的收入也有点差强人意!2021年国泰环保实现营业收入33061.4万元,较上年下滑27.54%;实现净利润14243.71万元,较上年下滑23.78%;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2593.59万元,较上年下滑29.73%。
收入下滑并非杭州国泰环保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首先,国泰环保自2019年来一共进行了5次股权转让,这些股权转让的定价存在巨大的差异,而招股书中对于这一差异的原因并未作出解释!
其次,国泰环保此次IPO的签字资产评估师应丽云存在虚增资产的造假前科,由此可以联想国泰环保的资产评估或许可能也存在很多虚增资产的地方!
01签字资产评估师存造假前科
此次IPO杭州国泰环保的资产评估机构为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字资产评估师为应丽云、周敏。笔者查阅公开资料发现,应丽云在2020年曾由于虚增资产被监管机构作出过公开处罚。而招股书中对于这一信息未有提及!
2020年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评估师汪沧海、应丽云、章陈秋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文件批号为上证公监函[2019]0129号。
应丽云在对康恒环境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时,预测康恒环境未来每年都可以获得新的BOT项目,但应丽云实际并未按照上述原则进行评估。同时,有关股权评估没有充分考虑康恒环境的经营模式,将该公司EPC业务全部视为外部EPC业务,同步产生收入及现金流量,与康恒环境的实际经营和合并口径的现金流量情况不符,导致四通股份有关重组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康恒环境股权评估价值高估,相关估值不准确。
简单来说就是资产评估师应丽云在康恒环境项目中有虚增资产的行为!而这种手法应丽云在对国泰环保继续资产评估时或许也用到了!在2014年,坤元资产对国泰环保评估的净资产为9787.83万元,而天健事务所审计的国泰环保净资产为9520.42万元,两者的差距为250万元。而在2013年250万也并不是小数目!
可以推测,国泰环保此次IPO中的资产评估或许也存在很多虚增资产的地方,这值得投资者的高度关注!
对此国泰环保表示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4年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资产评估机构。2014年5月21日,国泰有限股东会决议,确认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14〕16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资产评估中勤勉尽责,出具的资评估结果经各中介机构和股东确认,并已签署了声明和承诺函。
02报告期内存违法违规事件隐瞒未报
报告期内杭州国泰环保旗下有家子公司由于违法违规收到了行政处罚,而招股书中对于这一负面信息并未作任何披露。2020年12月31日,绍兴泰谱受到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柯桥区分局行政处罚。该案件的文书号为绍市环柯罚字[2017]349号。
绍兴泰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1日,其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1200万元,主营业务为污泥处理服务,与发行人国泰环保主业相关。国泰环保持有绍兴泰谱100%的股权。作为一家环保企业,竟然会被环境保护局处罚,这难免让人怀疑国泰环保是否有环保意识!
污水处理企业自身却环保违规,这会使得投资者对其业务水平也产生怀疑!而这次公开处罚的具体细节并未作出披露,招股书中对此也未有涉及!
对此国泰环保表示绍市环柯罚字[2017]349号为2017年9月28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向绍兴泰谱出具的行政处罚。2020年10月22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出具复函,明确绍兴泰谱已就前述行政处罚事项按要求积极落实整改并缴纳了相应罚款,上述处罚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根据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分别于2021年10月18日、2022年2月14日出具的《关于协助调查绍兴泰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守法情况的复函》,绍兴泰谱自2018年1月1日至复函出具之日,无重大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在日常巡查检查中未发现存在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同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以及绍兴泰谱主管生态环境部门的官方网站,报告期内绍兴泰谱未受到生态环境相关的行政处罚。
03股权转让定价合理性存疑
国泰环保自2019年来一共进行了5次股权转让,这些股权转让的定价存在巨大的差异,而招股书中对于这一差异的原因并未作出解释!而且国泰环保的股权转让中很可能存在偷税漏税的行为!
第一次股权转让发生在2018年7月1日,李小勇将其持有的国泰环保100万股转让给陈柏校,王国平将其持有的国泰环保75万股转让给陈柏校,转让价格均为3.71元/股。而在9个月之后,也就是2019年3月7日,股权转让的价格变为了20元/股,文信实业向金沙江联合、中新博通分别转让125万股、10.87万股,转让价格为20元/股。
短短的9个月股权转让价格却发生了超过5倍的变动。陈柏校为国泰环保的控股股东,李小勇为董事会秘书,而王国平的身份招股书中并未披露。对比着两起股权转让,相当于控股股东以远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价格受让了175万股权
而在2019年的同一时间,国泰环保也发生了两笔定价差异较大的股权转让。2019年12月,俞伟敏将其持有的国泰环保262.5万股按每股12元分别转让给章青燕190万股、陈华琴72.5万股。2019年12月和2020年1月,陈卓玉将其持有的国泰环保股份转让给徐荣敏100万股、管军50万股,转让价格为每股16元;2020年1月,陈柏校与其配偶吕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250万股国泰环保股份转让给吕炜,转让价格为每股2.19元。
同样在2019年12月,章青燕和陈华琴受让的价格为每股12元比徐荣敏和管军受让的价格低了33%。而按照2019年3月的股权价格20元/股,12月的转让价格更是低了67%!招股书中有提到章青燕这笔股权是俞伟敏用于清偿借款本息的,徐荣敏、管军经的这笔股权是陈卓玉用于清偿借款本息的。
股权转让要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低于市场价格的股权转让显然交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就会大大减少。由此可以推测,国泰环保的股权转让中存在偷税漏税的嫌疑!
此外还值得注意的是国泰环保募投项目或许只是上市的一个借口。此次IPO杭州国泰环保拟募资3.29亿元,而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杭州国泰环保未分配利润为24307.07万元。而且2021年8月21日,国泰环保还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6000万元,也就说国泰环保并不缺钱,这些募投项目也只是上市的一个借口而已!
对此国泰环保表示① 2018年股权转让为李小勇自公司离职,同时王国平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工作职责,自国泰环保离职,双方同意转让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定价依据约定,参考投资成本,经协商确定。② 2019年3月7日股权转让定价依据根据各方约定,金沙江联合、中新博通有权要求文信实业回购股份并支付年利率15%的利息,综合考虑外部投资者的估值以及上述回购条款,本次股份转让定价为20元/股,股权转让价格20元/股包含了股权的公允价值以及一份看跌期权。通过BS模型计算得出看跌期权的价值为5.21元/股,因此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4.79元/股。③ 2019年12月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为考虑借款期限以及俞伟敏2016年1月向永通投资、乾亨投资转让公司股份的价格12元/股,并经协商确定。④ 2020年2月陈柏校向其配偶吕炜转让股份系夫妻间持股结构调整,因此参考税务主管部门确认的陈柏校取得股份的成本价,并经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