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PLP 联合向上议院通报担忧后,《环境法》的一项新修正案确保司法审查仍然可以在执行环境法方面发挥作用。
该修正案由安德森勋爵提出并得到 PLP 的大力支持,赋予法院自由裁量权,在违反环境法的情况下给予补救。
该修正案在法院满足以下两个要求的条件下生效:
(a) 为防止或减轻对自然环境或人类健康的严重损害,有必要给予补救,并且
(b) 并且有特殊的公共利益理由授予它。
PLP 强烈支持这项修正案,因为担心如果在公共当局的决定被认定为非法时法院无法提供有效的补救措施,该法案中提出的“环境审查”程序将无法确保充分的环境保护。
现已通过的《环境法》设立了一个新的环境保护办公室 (OEP),该办公室将在英国脱离欧盟后负责监督和执行环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