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封条岂能想撕就撕?3月19日,记者从五莲县环保局获悉,该县有两家企业的企业主因为擅自撕毁生产设备上的环保封条,分别受到行政拘留5天和10天的处罚。
据介绍,前段时间,五莲县环保局联合公安、国土、安监、综合执法、市场监管、供电等部门单位,对街头镇、叩官镇、户部乡和市北经济开发区内60处非法石子加工及采砂洗砂企业依法采取断电措施并张贴了封条。
在最后的督查中,环保执法人员发现有两家被查封企业擅自撕毁封条,且现场有加工痕迹。执法人员立即对这两家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的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这两家企业的企业主无视环保部门的查封,擅自撕毁生产设备上的封条,妨碍行政执法,随后,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天和10天。
执法人员表示,将继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行动,对国家明令禁止、无环评手续、严重污染环境的“散乱污”企业全部依法予以关停取缔,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污染顽疾。(记者 迟锐 通讯员 赵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