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水网从四川省人民政府获悉,《四川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发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是四川省首部水资源调度管理方面的政府规章,为水资源统一调度配置提供了制度保障,标志着四川水资源调度管理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办法》共35条,分为总则、调度方案与计划、日常调度、应急调度、监督管理和附则6章。
《办法》明确,开展水资源调度应当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和粮食生产合理用水,统筹农业、工业(含水力发电) 、航运、旅游等生产经营用水。
《办法》指出,四川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水资源调度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工作,组织确定全省范围内需要开展水资源调度的主要江河流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名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名录内江河流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方案,包括调度目标、调度期、调度控制要素管控指标、调度管理职责、控制性水工程运行调度、调度监测及预警、保障措施等内容。并组织制定水资源年度调度计划,包括江河流域的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调水工程的年度供水计划。
《办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管理权限内,按照水资源调度方案、年度调度计划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流域和调水工程的调度实施。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水资源调度方案和年度调度计划,执行实时调度指令,实施所管辖工程的调度。
此外,《办法》还提出应当建立水旱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调度预案,并对预案演练、分级预警、预案启动、应急实施、保障措施、应急终止等提出明确要求,一方面提出水资源应急调度要求,另一方面也让水资源应急调度有章可循,以更好地应对水资源调度突发事件,从而充分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办法》强化监督刮玻璃执行。对监督检查职责、检查方式、检查内容、通报考核等作出规定,在全国率先强调了“水工程管理单位、取水户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将行政处罚信息按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信用档案”,对有效保障水资源调度管理执行将起到重要作用。
附件下载:
《四川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