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环保机构是生态环境部门在基层开展环保工作的前沿哨所。当前经济和环境形势的发展对环保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要求越来越高,满足群众和企业的新需求,形成协同推进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新常态,这对于乡镇环保机构的发展既是重点也是难点。进一步提升乡镇环保机构的监管服务能力,建立自上而下、权责清晰、支撑有力的长效机制,显得更加必要和迫切。
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当前,要实施监管服务的清单化,建立统一的监管与服务标准。乡镇环保机构监管中查什么、怎么查,如何指导企业整改和提升企业自身的环保能力,往往靠经验开展。因此,乡镇环保机构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协同推进实施乡镇环保监管的清单化。
乡镇环保机构的首要任务是摸清辖区污染源情况,建立一企一档。上级生态环境部门以此指导乡镇环保机构分行业建立巡查内容清单、整改式样清单及违法责任清单,制定统一的监管与服务标准。
针对各行业特点,巡查内容清单可包括从废气废水治理设施运行及排放、固(危)废贮存管理到环保设施运维台账、固(危)废处置记录、环保规章制度建立等现场检查内容,逐项列出,让检查有标尺,防止标准不一、发现问题不均等现象。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列出整改式样清单,用规范的标准服务指导企业整改,避免无效整改、反复整改,甚至过度整改。针对问题列出适用处罚条款建立违法责任清单,在督促整改的同时强化普法宣传,提高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的自觉意识。
同时,应提升监管服务的透明化,消除监管与被监管间的“隔膜”。乡镇环保机构在被监管的企业面前有时表现出监管忽紧忽松、政策解读前后不一、巡查监管浮于表面等现象。这在无形中使得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互相不理解、产生了“隔膜”。要破除“隔膜”,需要用透明化的监管服务真正发挥乡镇环保机构的前沿哨所作用。
积极转变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秉持新的社会治理理念,严监管和重服务“两手抓”。积极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做好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从企业的视角协助开展问题根源分析,打破“我以为你懂,你以为我知道”的死结。强化对上沟通寻求必要的支持,以精准的措施完成问题整改,助力企业提升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
此外,乡镇环保机构专业人员缺乏、专业能力不足、人少事多等问题也愈加凸显,有的人工作中也会表现出监管有心无力、服务信心不足,因此存在监管者与服务者的双重角色与预期存在差距的现象。
对此,乡镇一级党委政府要树立实干实绩用人导向,促进人员合理流动,避免环保机构人员构成的大起大落或停滞不动。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则要建立长效的业务培训机制,破除以文代训、不懂才问的惰性,使被动适应乡镇干部人员流动转换为主动培养夯实。同时,划定专项资金,保障监管所需的设备及车辆,支撑工作的长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