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设置林长公示牌的通知,要求各地分别按省、市、县、镇和村设置五级林长公示牌并建立规范管理体系,于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林长公示牌规范设置工作。
通知指出,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是国家和广东省推行林长制工作的统一要求,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林长公示牌规范设置。省林长公示牌应设置在省级林长责任区域内,原则上责任区域内每市设置不少于1块;市林长公示牌应设置在市级林长责任区域内,原则上责任区域内每县(市、区)设置不少于1块;县、镇、村依次参照,将林长公示牌设置在对应的林长责任区域内,原则上每个责任区域设置不少于1块。
通知要求,各地要具体明确各级林长公示牌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建立林长公示牌规范管理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各市、县林长公示牌的设置及管护情况将纳入年度林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巡查维护,发现公示牌有损毁、老化、字体模糊或内容错误等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公示牌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内容更新。(陈日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