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林草局工作部署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工作安排,6月7日—26日,内蒙古专员办派出检查组赴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包头市青山区,赤峰市宁城县,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通辽市扎鲁特旗等地,开展2020年森林督查整改情况检查和2021年打击毁林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督导。
检查组采取了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地块核实等方式进行检查督导,对发现存在查处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检查组向当地政府、林草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提出整改监督意见和督导意见。检查组要求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森林资源案件查处整改工作,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建立台账,对标对本,对未排查完成或排查不全面的要限期完成,继续紧盯目标任务,确保按时限完成各项整改任务。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制定长效监管机制,做到依法行政,确保森林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