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改善和提升森林草原等资源生态功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运用“加减乘除”法,强化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全面推行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加”压-压实责任促保护
构建自治区、市州、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由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林长,实行属地负责制,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在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方面的责任,真正做到“山有人管、绿有人护、责有人担”,保障森林草原资源保护修复、国土绿化、林果业提质增效、森林草原资源重大灾害防控等工作有序推进。
“减”灾-多措并举共防治
为着力提升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能力,坚持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全区共组建138支森林草原消防应急分队,实现了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区域和有防火任务的区县全覆盖。建立健全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将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组织开展有害生物监测预报、检疫检查、综合防控、培训指导、科技攻关等工作,不断提高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能力。
“乘”势-以党建促林长制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各地牢牢拧紧林长制和党建工作“一根绳”,充分发挥党建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形成“组织引领、党员示范、群众参与”的强大合力,构建“党建+林长制”新模式。进一步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升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政治自觉。开展 “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守护绿水青山”等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林区开展巡林工作,与护林员一起向群众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爱绿护绿意识,共同保护森林草原资源。
“除”源-靶向精准去根源
各级林长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总林长1号令,前往责任区开展巡林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解决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卡脖子”等问题。探索建立森林草原资源源头管理机制,明确各级林长和基层管护人员的职责、任务和责任区,实行林长制网格化管理,解决森林草原资源管护“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建立“林长+检察长”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职责,严厉打击涉林涉草违法行为,形成了森林草原资源保护从林草部门“独角戏”到各部门“大合唱”的新局面。(杨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