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制改革以来,安徽省黄山市林长办与市检察院共同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市县检察机关聚焦高质量建设林长制改革示范区,突出主责主业,对标重点任务,切实发挥了检查监督职能,为黄山林业生态保护构筑了强有力的司法屏障。
实化协作机制。与市检察院通过建立协作平台、设立协作机构、加强联合行动、深化人员交流等方式促进“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细落实。在办理涉林案件过程中林业局、检察院积极协作,探索建立“执法办案+生态补偿”工作模式,落实“生态修复+认罪认罚从宽”机制,实现惩罚犯罪和保护生态双赢。
强化协作合力。聚焦野生动植物保护、松材线虫病防控、自然保护地管理等林业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联合开展督查巡护专项行动、普法宣传、提前介入侦查,让“检察蓝”更好地助力守护“生态绿”。各区县结合实际深化协作,成立生态检察官工作站、“林长+检察长”生态保护办公室等特色服务站,打通生态司法保护“最后一公里”。
深化协作办案。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强化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刑事、民事有序衔接。市检察院邀请1名林业专家兼任检察官助理,市林业局设立林业生态保护修复技术专家库,联手推动涉林案件办理的准确性和公平性。2021年,全市检察院共受理涉林公益诉讼线索35件,立案30件,向法院起诉22件,均获法院判决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