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至今年底,辽宁省林草局、国家林草局驻长春专员办、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辽宁省秋冬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旨在对鸟类等野生动物猎捕、交易行为实施综合整治,及时发现和查处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彻底整治一批问题严重的重点地区和场所。专项行动将重点查处3项违法犯罪行为: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非法出售、收购、利用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人工繁育鸟类等野生动物。重点打击整治3类区域场所:鸟类等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及非法猎捕易发区域;提供鸟类等野生动物相关交易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与互联网应用;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宠物商店、人工繁育场等实体场所。
专项行动将强化地区间、部门间的联系配合,推进执法信息的沟通和交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充分发挥志愿者、民间团体作用,形成保护机构与社会团体和公众协同作战、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潘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