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2年中央大气资金项目(第一批)评审结果,共41个项目入选,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烟气脱硝技改,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治理等领域。详情如下: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中央大气资金项目(第一批)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的通知》(环办科财〔2021〕22号)有关要求,经项目单位申请、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查推荐、省级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湖南省2022年中央大气资金项目(第一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29日-12月3日。
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是否存在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套取国家资金等情况,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反馈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方式:0731-85698081(兼传真)
电子邮箱:76704579@qq.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邮编:410014)
附件:2022年中央大气资金项目(第一批)评审结果